关于湖南公车改革最新消息和补贴政策(2)

政策改革2018-11-18王华老师

省级党政机关执行厅级1690元/月、处级1040元/月、科级650元/月、科员及以下550元/月的补贴标准。各市(州)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及层级划分,由各市(州)根据财政状况、车辆保留情况、节支目标等自行确定,同一市(州)原则上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

明确纪律:

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

对此次公车改革,中央车改领导小组明确了“六个不得”:

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

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

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

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

不得以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

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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