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亮点解析(2)

政策改革2018-11-13王华老师

专家释意:行政部门对违法行为的出发力度大大加强,由原来的违法所得一至五倍的罚款提升到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以前,对没有违法所得的过去是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现在提升到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5.推送广告必须经过消费者同意

法条原文: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

专家释意:这意味着,电商如果要给消费者发送推广信息,比如邮件或者短信必须给消费者提供选项,让消费者能够选择是否接收,或者起码必须提供退订选项。

6.个人信息被泄可要求赔偿

法条原文: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经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丢失。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泄露、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专家释意:这次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可以说设计了一套非常完整的制度。首次经营者一旦侵害了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7.明星虚假代言承担连带责任

法条原文: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专家释意:新《消法》加重了明星代言虚假广告的责任,如果明星代言的产品造成消费者生命健康受到损害的,也要承担连带责任。

“连带责任”意味着,虚假广告代言人将承担和经营者同等责任。如果消费者受到损害,可以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所有的损失都可以要求代言人赔,或者两者兼顾,两者都可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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