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化就是要改造这种结构,打破商业与慈善的隔阂,大力发展中间的空白地带,创造出一个“橄榄形”结构。这也就是说,在市场化格局下,各种处于中间地带的机构形式,比如社会企业、公益创投、有责任心的商业企业等,会不断出现,充满整个空间。由此,才能集合全社会的力量,解决社会的现实问题,推动社会的和谐健康发展。
我国目前还处在原始的“工”字形结构下。所以,《慈善法》应该致力于改变这种结构,推动处于中间形态的组织形态的发展。这也就是说,《慈善法》不该再走仅谈慈善、禁止任何盈利性行为的老路,而是应该淡化这道门槛,鼓励多种形式的组织并存。由此,我国的慈善事业才能够真正繁荣。
综上,我国的《慈善法》本次是被寄予厚望的,希望其能不负众望,达成推动我国慈善事业快速发展的伟大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