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小贷行业实行新政策的通知(3)

政策改革2018-09-25三水老师

放宽经营区域限制,允许小额贷款公司在全市范围内发放自营贷款、委托贷款和从事股权投资,经批准开办网络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可在线上向全国范围内的客户发放自营贷款。调整委托贷款管理有关规定,允许小额贷款公司之间或委托商业银行发放委托贷款,单笔委托贷款金额下限由10O万元调整为20万元。放宽贷款展期限制,小额贷款公司与客户协商确定的贷款展期不受次数和期限限制。小额贷款公司经事前各案后可开展同业拆借业务。鼓励小额贷款公司探索市场化的不良贷款处置办法,支持通过金融资产交易平台挂牌、资产管理类公司收购、有实力的大股东回购等方式转让不良信贷资产。支持通过债转股、以资抵债和资产证券化等方式消化不良信贷资产,债转股和其他各类投资总额最高可达注册资本的30%。

三、加强导向监管,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六)严格贷款利率管理。小额贷款公司要使用统一的借款主合同和从合同范本,贷款利率和有关费用构成的综合有效利率不得违反法律有关规定,并在贷款合同中明示贷款种类、期限、利率水平、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方式。严禁利用各种不合理的计息、收费方式变相提高贷款利率,严禁在借款合同外或利用第三方向借款客户收取任何形式的顾问、咨询、评估、管理等费用,严禁利用股东、员工、关联方代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并向借款客户收取高额利息和费用,严禁员工销售“飞单”向借款客户收取好处费。

(七)强化违规行为查处。进一步完善非现场监管系统功能,利用实时在线监管,加强违规问题和经营风险监测预警。加大现场检查力度和频率,对检查(审计)、考核和日常监管中发现有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发放高利贷、账外经营、违规融资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拒不接受监管的,依法进行严肃查处。对多次被举报投诉的小额贷款公司,经查证属实后,在业务和融资方面进行严格限制。市小额贷款公司协会应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建设,积极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和自律检查活动,对违规会员单位予以惩戒;建立健全违规从业人员“黑名单”库,加大从业行为的约束力度。

四、加强部门协作,改善外部发展环境

(八)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小额贷款公司按规定享受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相关政策。对加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小额贷款公司对市内发放符合条件的农村产权抵押贷款、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小额保证保险贷款出现的损失,经所在区县(自治县)金融办和财政局审核确认后,可按相关规定享受风险补偿政策,具体办法由市金融办会同市财政局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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