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次:1957年1月,中央军委扩大会议,通过了《关于裁减军队数量加强质量的决定》,确定全军总人数再裁减1/3,要求3年裁减130万人,压缩至250万人左右。
第五次:1975年6月24日至7月5日,中央军委扩大会议决定3年内将军队减少60万人。后来由于“四人帮”的干扰破坏,精简整编任务没有完成就停了下来。
第六次:1980年3月,中央军委决定军队再次进行精简整编,大力精简机关,压缩非战斗人员和保障部队,部分部队实行简编,将一部分部队移交地方。同年8月15日,中共中央批准了中央军委《关于军队精简整编的方案》。
第七次:1982年9月,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决定军队进一步进行精简整编。
第八次:1985年5月底6月初,中央军委决定裁减军队员额100万,精简整编工作到1987年初基本结束。
第九次:1997年9月,江泽民在中国共产党十五大报告中宣布,我国将在今后3年内再裁减军队员额50万。到1999年底,裁军50万的任务已经完成。
第十次:中共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2003年于9月1日宣布,将在2005年前再裁军20万,这将使解放军规模从250万人缩减为23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