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减传统力量和老旧装备部队。目前,陆军摩托化步兵、装甲兵、炮兵、高炮部队等传统力量和老旧装备部队数量偏大,可适当压减或改建。
3、减军官数量。当前,我军官兵比例明显偏大,特别是军官职业化已经成为基本趋势,必须缩减军官整体数量,优化官兵比例结构。
3、减军官数量。当前,我军官兵比例明显偏大,特别是军官职业化已经成为基本趋势,必须缩减军官整体数量,优化官兵比例结构。
4、减非战斗人员。大大压减各级部队中的非战斗人员,如机关公勤人员、研究人员等。
第四,转改文职或移交地方
1、官改兵。将一些由专业技术干部担任的保障性岗位,如技师、装备操作员等,可改由士官担任。
2、现改非。可将涉密程度不高的医疗、文体、新闻、编研等机构全部编为文职人员,将非作战性质的院校、科研等机构部分编制文职人员,增加教学、工程、科研、卫生等专业岗位文职人员比例,进一步减少现役人员数量。
3、军改民。将一些军地通用的专业岗位,如艺术、医疗类的院校、部分医院,撤销或由地方管理。
第五,新建作战机构与力量
1、组建陆军领导机构。目前,与海、空、二炮、武警等军兵种部队相比,陆军没有集中统一的领导机构,领导管理职能分散在四总部机关,缺乏专业性的规划设计和集中统一的建设管理,既不利于各军种的协调发展,也削弱了总部机关对全局性工作的战略指导。拟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部,主要负责陆军发展规划、教育训练、部队管理、装备发展、专用保障等。
2、组建职能型领导机构。新一些新型作战力量、特种作战力量的指挥机构,如航天、网络、特种作战,从原来的职能机构剥离出来,单独设立职能型领导机构,实施集中统一领导指挥。如可设立网络战局(司令部)、空天作战局(司令部),提高新型作战力量的建设和指挥效能。
3、组建新型作战力量。在全军范围内组建网络作战、空天作战和“三战”部队;在战区层面或军种层面组建数字化部队;在集团军层面组建陆航、特种作战和电子对抗部队,提高新型作战力量比例。
第六,调整职能与保障渠道
1、调整战区职能,战区主要负责作战指挥,不再担任一般的建设管理任务,围绕作战任务集中精力研究指挥打仗。
2、调整干部来源渠道,一个是各军兵种的初级指挥院校,要培养生长干部,特别是要加大战术理论和作战指挥理论的学习力度,提高指挥干部的指挥技能。另一个是要加大从普通士兵中提干的数量,特别是边防部队,要放宽干部服役年限,相对稳定地保留一批适应高原、熟悉边防、热爱岗位的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