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士官转业政策(4)

政策改革2018-08-17三水老师

问:今年武警部队在士官人才保留上有什么特殊要求?

答:根据总参谋部《关于做好士官人才保留工作的通知》精神和武警部队实际,各级要着力落实骨干保留的政策措施:①切实贯彻落实新的《士官编制标准》。对明确扩大的士官编配范围、提高的岗位编制等级,要按新标准配备使用士官。

②严格执行士官优先选取和硬性保留措施。对获得士官优秀人才奖、师级以上单位通报表彰、三等功以上奖励和参加团级以上单位军事考核比武获得前三名的,要优先选取;对大学毕业生士兵和参加预选士官培训、升级培训且考核合格的,要重点保留;对直招士官、院校毕业士官学员和特种专业技术骨干,原则上保留至服役满12年以上。对参加过技术培训、服役未满规定年限的士官,无特殊理由不得安排退役,本人要求提前退役的,在做好思想工作的同时,要采取措施维护“训前承诺”的严肃性。

③新增士官编制岗位和因执行任务影响培训的人员选取不受“先训后选”限制。士官选取对象原则上仍应经过训练机构培训,特别是专业技术和班长岗位,未经培训不得选取。但对因士官选取指标增加,参加预选培训士兵数量不足的单位,以及因反恐、处突、任务繁重影响培训的部队,普通岗位士官选取可不受“先训后选”限制。

④认真落实士官晋升警衔有关规定。对下士晋升中士、上士晋升四级警士长的,要按照基层提出意见、机关审批的程序办理,符合晋升条件的原则上不得安排退出现役。广大士兵要正确看待个人志愿与部队需求的关系,把个人理想与部队需要结合起来,自觉服从大局,听从组织安排。

问:大学毕业生士兵首次选取士官如何确定军衔和工资档次?

答:根据有关政策规定,从2010年冬季开始,取得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大学毕业生士兵,首次选取为士官的,参照从地方非军事部门直接招收士官的有关规定授予军衔和确定工资档次,其在普通高等学校按规定学制就读的年数视同服役时间,工资档次比照同年度正常选取的士官高定2档。即:初中起点大专毕业生定为下士第三年,工资档次定为下士五档,下士服役一年后具备条件的即可晋升中士;高中起点大专毕业生定为中士第一年,工资档次定为中士三档,中士服役三年后具备条件的即可选取上士;本科毕业生定为中士第二年,工资档次定为中士四档,中士服役两年后具备条件的即可选取上士。在实习期间入伍且入伍后取得就读院校颁发的大专以上学历证书的,按实际在校就读年数视同服役时间。大学毕业生士兵首次选取为士官后,原则上至少服役至首次授衔后高一个军衔的最高服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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