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推公务员聘任制 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3)

政策改革2018-07-08三水老师

丁宏说,一般公务员在单位晋升通道顺畅,可以预见未来;但聘任制公务员没有这些机会,觉得自己像二等公民。另外,由于聘任制与委任制公务员晋升渠道割裂,即便聘任制公务员工作做得再好,也无法对委任制公务员造成晋升压力,因此导致以“鲶鱼效应”为初衷的聘任制改革无法发挥效用。

其三,绩效考核不明确使之变成“变相铁饭碗”

厦门市公务员局考试录用职位处处长林勇生说,对聘任制公务员的考核也是一大难题。由于还处在试点阶段,国家也没有统一的考核标准;他们从事的又是专业技术性很强的岗位,聘用合同中对任务的要求也没法体现。

梁文浩说,深圳市对聘任制公务员考核要解决的最大问题是“怎么比”、“和谁比”。目前深圳市聘任制与委任制公务员采取了相同的考核办法。这是由于在同一系统内互相比,大家的标准是统一的,可按照工作职责来考核。“如果把两者分开考核,就不太好设定标准。”

本刊记者采访发现,在一些地方,无论是聘任制公务员,还是用人单位,都想保持长期稳定的工作现状;加上考核不明确,聘任制公务员成为“变相铁饭碗”。不少聘任制公务员希望以此为跳板,转变身份为委任制公务员。

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副教授孟华说,这种现象与制度设计的初衷背道而驰,其原因首先是与“官本位”观念有关,在大部分人看来,公务员仍然是最为理想的工作;其次,一些聘任制公务员获得的薪酬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其劳动价值得不到充分体现,也希望获得委任制公务员身份,来弥补经济上的损失。

制度障碍亟待消除

公务员聘任制是我国用人机制的重大改革,从试点地区的经验和教训来看,当前应当尽快打通聘任制公务员晋升通道,加强聘任制合同管理,完善考核机制,逐步扩大公务员聘任制范围,最后对新进公务员实行全员聘任制。

完善制度规范,防止聘任制委任化。厦门市公务员局表示,聘任制的推广是大势所趋,希望国家出台规范性文件,在法律上明确聘任制公务员的性质、地位,并对聘期、退出机制等做出更为细化的规定。林勇生说,聘任制公务员实质上是政府购买服务,需注意官本位意识抬头及通过变通办法将聘任制转为委任制。江苏省公务员局职位管理处处长张宏伟说,公务员聘任制总体制度设计上要坚持突出项目性、短期需要性等,打破传统委任制公务员的超稳定性。

综合考虑职业规划,打通晋升通道。张宏伟说,对于聘任制公务员在岗位上创造突出业绩,且个人有意愿继续从事公共管理服务的,可考虑引进机关,打通引才通道甚至晋升通道。孟华建议,专业技术类聘任制公务员可根据专业技能走职称通道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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