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安新区聘任制公务员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政策改革2018-07-08王华老师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用人机制,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加快招才引智步伐,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试点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4号)精神,按照贵州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公局通〔2014〕154号)有关要求,结合贵安新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全面深化改革的精神推动全省聘任制公务员试点工作。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新区干部队伍结构,把人才作为推动新区发展的第一资源,以更新的思路和方法,更宽的视野和胸襟,进一步加大贵安新区引进急需紧缺、高端特殊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力度,为实施开放型后发赶超战略提供人才支撑,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二、招聘职位

1.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高级规划主管1名。

2.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总建筑师1名。

三、招聘的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5月4日及以前出生)、45周岁以下(1970年5月4日及以后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的拟聘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六)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七)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聘任: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任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方式

本次聘任制试点工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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