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聘任制公务员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

政策改革2018-07-08王新老师

(七)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聘任: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任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七、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贵州省公务员局网”、“贵州省人事考试信息网”、“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聘任机关官网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应聘人员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或219.151.4.99)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应聘人员在2016年5月4日上午9:00至5月13日下午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填写提交《贵州省2016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任制公务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名信息表》提交被接受后,系统会向应聘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应聘人员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应及时登录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应聘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报名及资格审核合格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笔试环节,并须于5月15日上午9:00至5月16日下午18:00期间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职位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须达到3:1比例方可开考,如达不到开考比例,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取消

(三)笔试及现场资格复审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考试内容包括公务员基础知识和拟聘任职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其中: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20%,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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