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政策变宽松企事业单位改革重组税负减轻(2)

政策改革2018-07-29李一老师

多项优惠政策支持改制重组,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企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方式。在我国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大背景下,对于改革重组的税收支持,将有利于不同经济主体之间优势互补,促进整体经济竞争力和活力的增强。”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白景明认为。

今年以来,为鼓励支持兼并重组,国家先后出台多项税收优惠政策。1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企业进行股权收购和资产收购时,享受所得税递延纳税政策的条件放宽;3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再次发出通知,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除房地产开发企业外,符合条件的企业改制重组可免缴3年土地增值税。

不断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优化兼并重组的市场环境意义重大,能够有效减轻资产重组各方的负担,对当前正在推进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具有重要的政策支持作用。

“我国一些老企业和事业单位,虽然在目前的经济大环境下,发展面临一定困难,但其拥有的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恰恰是重要的市场资源。通过兼并重组,引入新的资金和技术,盘活存量资源,可以给企事业单位的发展带来活力。”白景明认为,土地房屋等资源在兼并重组评估时动辄上亿元,3%—5%的契税是企业兼并重组的一个重要负担,现在负担减轻了,企事业单位更具有了改制重组的积极性,能够更好地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使经济发展更具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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