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工资改革方案,两会提案聚焦教师问题(2)

政策改革2018-06-05李一老师

民进中央在提案中建议:

一是构建科学的农村教师基本编制测算模型,通过核算学校的工作总量及类别来设定教师编制,测算的标准是教师的总工作量与日均工作量。

二是设定合理的农村教师的机动编测算标准,设置机动编,使部分教师能够从教学岗位上替换下来定期参加培训,机动编占基本编的比例取决于轮训时间与轮训周期,数值上等于两者之比。

三是科学地测算农村教师的编制总量和结构,各地按照科学化的编制测算数据对每所学校特别是小规模学校的教师编制进行调整,补齐缺少的教师编制数。

四是制定农村学校教师编制保障的配套政策,对于严重缺乏教师但财政能力有限的地区,建立中央、省级和县级财政的合理分担机制,对于结构性缺编严重的地区,依据人力资源的市场定价,通过提高工资、住房和子女教育等方面的待遇提升农村教师的岗位吸引力。

提案聚焦:学位制度改革

建议实行单一学位证书制度

在民进中央向大会提交的39件提案中,《关于深化国家学位制度改革,释放研究生教育活力的提案》格外受人关注,其中一项值得关注的建议便是实行单一学位证书制度,劳动人事和组织部门在劳动人事和干部信息登记表中应相应地取消“学历”登记,实行统一的“学位”登记。

民进中央参政议政部副部长姚立迎介绍,1980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2004年修订)以来,我国建立了独具特色的国家学位制度。“然而,面对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国家学位制度一些具体政策的不适应性日渐突出,亟需深化改革,重点突破,综合创新。”

姚立迎介绍,民进中央的这件提案建议回归学位本质,明确我国学位授予单位在学位授予工作中的主体资格,学位是具体的大学或科研机构的学位,而非“国家学位”,明确质量保障和促进方面的主体责任;放松学位授权管制,重视学位授权标准体系建设,统筹新增学位授权点评审与现有学位授权点评估工作,充分发挥第三方组织的职能和作用,引入国际同行评价;取消研究生招生计划,全面落实学位授予单位招生自主权,教育行政部门设定研究生招生的基准条件,高校或科研机构确定年度招生计划,自主增加投入,吸引优秀生源,并以招生计划数作为标准划拨教育财政经费。

“同时改革学历、学位证书两证制度,实行单一学位证书制度。劳动人事和组织部门在劳动人事和干部信息登记表中应相应地取消‘学历’登记,实行统一的‘学位’登记。”姚立迎表示,国家应支持国内外联合学位授予工作,提高高等教育国际竞争力,开展试点工作,给予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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