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改革最新消息禁公务员红包(2)

政策改革2018-11-28李一老师

  但笔者认为,只曝光收红包还不能对腐败行为形成足够的震慑作用。不仅如此,所谓的公开承诺拒收不送红包礼金,也有点类似廉洁操的味道。

  不是说他们对惩治收受红包措施不力,而是认为曝光与收受礼金入罪相比,有避重就轻,高举起轻落下的意思。据9月28日京华时报,刑法修正案(九)拟定新罪名收受礼金罪,以解决向官员进行情感投资的定罪问题。

  虽然拟定,但它对我们所释放出的信号是,不能简单地认为干部收受红包是礼尚往来,收礼即预示着受贿,是一种腐败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千元,情节较重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收受红包罪与非罪,不仅是反腐新形势的需要,是与时俱进的表现,更是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的表现,它彰显了我党对腐败的零容忍,是苍蝇老虎一起打的深入与继续,是建设廉洁政府形象的细化,是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易腐机制的需要。

  笔者认为,收受红包罪与非罪孰轻孰重对比明显,只曝光,接下来没有具体的处罚措施,显然对收受红包还不足以构成震慑,建议除了对收受红包曝光外,还应该用重典,才能形成不敢腐的高压阵势。

  韩玉印

提醒

查红包别追求轰动效应

  应该说,成都整治领导干部收红包有诸多亮点:关注到网络红包,将查网络电子钱包;领导干部父母、配偶、子女等家庭成员及身边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接受红包礼金,将追究该领导干部的责任;每周都对整治进展进行通报。对查处的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典型案件,将点名道姓进行内部通报,或在廉洁成都网站公开曝光……这些整治措施是以前很少有的,整治力度也是前所未有的。然而,我们也不难发现,整治红包仍然留有死角,这让人觉得挺遗憾的。

  其一,整治红包依然透着官本位,这次整治对象为副科以上的领导干部,这些领导干部有收红包现象,但级别低一点的难道就不会收红包,只要手中有权力,就有可能收红包,也应该纳入整治范围;其二,整治红包仍然使用自查自纠的方式,这种方式太老套,实践也证明没有多少作用;其三,整治红包有时间限制,这次整治红包是到12月底,是否明年就不整治了,就可以收红包了?整治红包应该是没有时间限制的;其四,整治红包不能限于运动式整治,应该是常态化的。在整治阶段,领导干部可以不收,但等过了元旦,就有可能会加倍疯狂地收;其五,整治红包并没有充分发动群众监督力量。虽然这次整治红包通过廉洁成都网络政务平台、12388、85111111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举报,但如果实施有奖举报措施,则效果会更好;其六,整治红包仍然是在事先大张旗鼓,大敲警钟。很是怀疑,如此整治,难道还有领导干部会收红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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