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中全会的法治议题评论汇总(5)

政策改革2018-11-28李天扬老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共和是政体,共和政体应该有一个新的解释。共包含四层含义:国家的一切权力归人民共有,国家的一切大事由人民共决,国家的主要资源由人民共占,国家的一切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和应该是官吏和民众和睦相处,民众与民众和谐相待,穷人与富人和衷共济,本国与他国和平共处。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因此共是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本质特性,和是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现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共和政体的表现形式,除此以外,还有政治协商制度、基层自治制度、企事业民主管理制度。

  宪政之争实质是一些人对制度不自信

  凤凰网:如何看待三中全会前以致现在仍有分歧的宪政之争?

  李步云:所谓宪政,包含四个要素:人民民主、依法治国、保障人权、宪法要有极大的权威。

  关于意识形态的问题,坚持学术有禁区,宣传有纪律是党的一贯主张。但诸如宪政、普世价值等抽象的理论问题是可以探讨的,应该允许不同意见的争论,采纳不采纳是执政党和中国政府的问题。但打着宪政的旗号否认党的领导,否定我们制度的优越性,主张全面照搬西方,这是我坚决反对的。我们有一些重大原则是不能突破的,比如不能搞多党制、不能军队国家化、不能照搬三权分立。我们有中国特色的一套东西,我们可以建立一套超越西方的理论制度,应该要有这个制度的自信,而不是照搬西方。

  但宪政这个概念是不应该被否定的,一些人提宪政是资产阶级的口号,理论上站不住脚,政治上也是危险错误的,既抹黑了毛泽东、刘少奇,又否定了民主革命的整个历史,新民主主义是大讲宪政的。

  宪政之争,根本上来讲,是有一些同志对我们的制度、理论不自信。

  凤凰网:82年宪法已有30年,但无论对普通民众还是官员来说,其权威并未树立,您觉得宪法无权威的根本原因在哪里?

  李步云:宪法的权威树立不起来,根本原因是缺少制度保障。维护宪法权威要建立宪法监督制度,包括违宪审查制度。如果这个制度建立起来,将成为我们法治中国建设的里程碑。

  我在《建立违宪审查制度刻不容缓》的文章中,提到建立违宪审查制度的重要性,并提出了具体方案。在全国人大建立一个新的宪法监督委员会,执行包括违宪审查、宪法解释、重要权力机关权限的划分、违反宪法文件的撤销等任务。

  凤凰网:关于宪法的监督,之前是否有这样的提法?一直做不到的原因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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