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三,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起点。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改革提到了更加突出、紧迫的议事日程。二中全会讨论了行政改革方案,三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改革已成为新一届中央治国理政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抓手。通过改革,释放经济社会内生的活力,向改革要红利,并由此继续推动经济建设健康发展。而要改革就会触动诸多已经形成的甚至已固化的利益格局,必须加以打破。改革进入深水区,必须通过法治形成更加规范有序推进改革的方式,用法治的思维和法治的方式调整利益格局,使经济社会焕发出新的巨大的活力和动力。四中全会决定强调,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引导和保障,全会强调全党同志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把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两个放在非常突出的位置意义重大。
其四,反腐倡廉的新起点。
十八大以来,反腐力度得到极大加强。受到了广大群众普遍支持和欢迎,也受到世界各国的赞誉。就反腐倡廉而言,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效,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不敢腐的问题。但不能腐和不想腐的问题,靠惩治这一手是远远不够的。要想继续扩大反腐倡廉战果,就需要在从制度、体制、机制上解决问题。法治就是解决制度上问题的主要抓手。强化法治在治国理政中的基本方略和基本方式地位,强化法治在利益调整中的公平正义功能,强化法治作为底线红线高压线的作用,是反腐倡廉的基础性长远性坚硬性工程。
其五,法治体系建设的新起点。
法治体系建设,四中全会决定中有两个突出特点。第一个突出特点,是明确了要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这五个体系的提出,是从我国法治建设事业又过去的法律体系向法治今天的法治体系的转折,开启了法治体系建设的全新的起点。第二个提出特点,是确立了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法治建设路径。
杨小军最后说,四中全会既坚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个政治方向,同时又对依法治国提出了新的目标和任务,是治国理政的大转折、新起点。在四中全会精神指导下,我们有信心有能力谱写出无愧于伟大时代的精彩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