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提高干部法治思维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马怀德认为公报中对法治政府的几个描述非常新颖。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这是法治政府的基本特征和基本要求,既考虑了职能、权限,也考虑到公开、廉洁,更考虑到诚信守法的问题。
马怀德认为,在三中全会要求的基础上,四中全会明确了深化执法体制改革,推行执法中的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尤其讲到完善执法责任制、政务公开,提出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的要求,这些都是打造法治政府的重点环节。
我们从2004年就提出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党的十八大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三中全会也进一步强调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这都是一脉相承的。此次提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具有更强的紧迫感。马怀德说。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这一点得到了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许耀桐的高度认同。
许耀桐认为,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干部考核重要指标,意味着过去单纯考核GDP将成为历史。他指出,一段时期以来,为追求政绩,许多地方干部一味追求经济增长,但数字的背后很可能隐藏了违法乱纪行为。长此以往,养成了不依法办事的坏习惯,严重损害广大公民的利益。
每一名干部都要适应这个转型,必须提高自己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树立法治理念,自觉遵守国家根本大法,认真熟悉本部门、行业的法律法规,真正做到严格依法办事,从根本上扭转不依法办事的现象和风气,以保障人民平等、幸福、有尊严地生活。许耀桐说。
全面推进司法改革 让人民真诚信仰法律
列席了四中全会的北京青少年法律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认为,全会旗帜鲜明地提出,要走依法治国的道路。从执政党的角度来说,以一次全会来全面研究深化依法治国,这不仅是中国共产党执政方式的重大转变,也是对中国数千年人治思维管理国家和社会的彻底否定。
佟丽华长期关注司法制度改革。他指出,长期以来,司法权归地方,受到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带来了很多问题。四中全会提出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等具体措施,进一步体现了要把司法权力收归国家,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