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四中全会今召开 将对司改作更具体部署(2)

政策改革2018-11-28王华老师

  在二五纲要中,最高法收回死刑复核权,并对审判委员会进行改革。从实施效果看,收回死刑复核权已经得到社会的广泛赞誉。

  参与最高法二五纲要专家咨询会议的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名誉院长陈光中回忆,当时二五纲要提出的改革措施方向是对的,解决的都是当时社会比较关注、很棘手的问题。

  从2016年开始,中国启动了第三轮司法改革,即三五纲要改革。三五司法改革的重点主要体现在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等多个方面。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认为,我国前三轮的司法改革内容实际上都有当时特定的司法环境作为支撑,改革主要根据当时司法工作面临的问题和社会关切。从改革的效果看,总体是好的,为新一轮实施更大力度的改革打下了基础。

进展

中央推动解决司法地方化

  如果说前三轮改革主要是政法系统主导的内部改革,那么本轮改革得到中央高层的重视,力度前所未有。

  今年1月,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召开,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是政法工作会议首次以中央名义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参加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在这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首次对司法体制改革进行重要论述。他指出,司法体制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被视为中央高层推进更大力度司法改革,确保法院、检察院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的重要信号。

  实际上,早在三中全会上,中央用两章的文字表述对推动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作出专门指引。

  在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方面,中央提出改革司法管理体制,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保证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同时,中央明确提出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

  6月6日,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上,习近平专门指出,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设立知识产权法院,都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基础性、制度性措施。

  此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这标志着由中央牵头的我国新一轮司改全面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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