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全国和广东的长期数据看,公务人员的工资收入增长速度显着高于企业和事业单位人员。然而,河南省的数据表明,最近几年,它的公务人员的工资收入平均水平,已经下降至企业的90%的水平,到了一个与1990年代国际经验接轨的水平。
然而,国际经验所展现的似乎是,在经济不发达、增长乏力(非洲和非石油出口国中东国家),或者严重依靠石油租金的中东海湾国家那里,政府雇员的工资水平显着高于或至少不低于私人部门雇员。
与此不同,本文考察的广东和河南例子似乎表明,在中国,一个地区的经济越发达,它的公务人员工资水平越可能高于企业人员;反之,经济越落后,公务人员的工资水平越可能低于企业人员。
如果广东和河南的例证具有普遍意义的话,那么就意味着,分税制改革以来的中国经济高速增长产生的成果,通过地方财政收入增长速度显着高于经济增长速度的运作机制,过多地被政府公务人员所占有。
在这个意义上,习李政府治官举措,应该不但要戒除官场的奢靡之风,而且要让公务人员的收入水平回归到为社会民众所能接受的符合国际惯例的合理水平。(注: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