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特点:一是重在建立新制度,形成新机制。二是适当向基层倾斜。三是向艰苦边远地区倾斜。
主要措施:通过简化工资结构、增设级别、增强级别功能、完善工资调整办法等措施,进一步加强工资的激励作用,促进公务员队伍建设;加大低职务对应级别数,使低职务公务员有充分的晋升空间;实行级别与工资等待遇适当挂钩,使基层机关因机构规格和领导职数限制没有晋升职务机会的公务员也能提高待遇;对县乡党政主要领导高定级别等;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扩大实施范围,提高津贴标准,增加津贴类别,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建立比较机制
建立比较机制,是要求定期对公务员和企业管理人员的工资水平进行调查比较,以此来作为提高公务员工资的重要依据。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志明4月18日在全国劳动关系工作座谈会上接受采访时说,该部将加大对劳务派遣的规范引导和监督管理力度;以提高企业普通职工工资水平为核心,进一步深化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三年内基本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
(一)规范劳务派遣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要大力加强对劳务派遣用工的整治和监管,从本地实际出发,重点纠正虚假派遣和变相自我派遣、违法将直接用工转劳务派遣、不签订劳动合同、不参加社会保险、同工不同酬等问题。
同时,会同工商等部门对劳务派遣单位及其招用被派遣劳动者情况开展全面摸底调查,对不具备法定资质、违法派遣劳动者的劳务派遣单位依法进行清理,禁止用人单位将直接用工转为劳务派遣用工和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下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督促劳务派遣单位及时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建立健全管理台账,准确掌握辖区内劳务派遣单位户数和被派遣劳动者人数等情况。指导劳务派遣单位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签订派遣协议,指导用工单位依法落实被派遣劳动者同工同酬等权利,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探索建立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定期报告制度,实现对劳务派遣的动态监管。同时,继续研究修订劳务派遣规定等劳动合同法配套规章和政策,完善劳务派遣制度规范。
(二)深化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
在以提高企业普通职工工资水平为核心,进一步深化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中,重点要抓好以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