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山东省出台《山东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调低配备标准,并实行编制管理省级党政机关一般公务用车每20人配备1辆,不足20人的按1辆核定。《管理办法》并未强制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使得山东省级公车改革换汤不换药,疗效甚微。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公布的山东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来看,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32亿元,占总预算(4.14亿元)的一半以上。
温和的改革难以直逼问题根本。改下不改上、换汤不换药,这不仅仅是山东公车改革的瓶颈,也是公车改革20年来全国各地车改反反复复、屡战屡败的一大原因。有效的改革势必要触碰一部分人的利益,但若不触碰这部分人的利益,每年高昂的公车预算就会触碰到社会大多数人的利益。公车改革第一人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认为,这次的公车改革从过去的由下至上发展为由上至下,是历次公车改革中力度最大的。改革釜底抽薪,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并明文规定拿补贴就不能坐车、坐车就不能拿补贴,从中央开始做示范,地方根据《指导意见》制定实施细则。对于这次公车改革的成效,全社会拭目以待。(文/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