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最新消息(2)

政策改革2018-11-28李一老师

  事业单位采取公开招聘、人员流动方式补充工作人员,以及工作人员职务晋升、职称申报(评聘分开除外)、工勤技能考核、岗位等级变动等,都应在岗位空缺前提下进行;事业单位补充的工作人员和人员岗位等级晋升,以及三类岗位之间转岗聘用的,都应进行岗位等级认定;对不按规定补充的工作人员和进行岗位等级变动的,不予认定岗位等级。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说。

  值得注意的是,今后,事业单位管理、专业技术、工勤技能岗位出现空缺时,应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任职要求,按照竞聘上岗的规定和程序,及时或定期组织具备相关资格的人员竞聘上岗。竞聘上岗后,根据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要求,严格按照所聘岗位和有关规定执行相应工资待遇。此外,为保障岗位管理制度正常运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行动态调整。动态调整包括对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类岗位之间比例的调整,也包括对三类岗位最高等级及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调整。通过调整,不断优化岗位结构,形成动态管理机制。

  【看法】有期待、有担忧新老职工评价不一

  人事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岗位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着实牵动了不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心。

  在郑州一家事业单位上班的小培就是其中一位,自从5月15日国务院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来,她就一直关注改革的动态。

  2016年,我通过考试成为一名在编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当初身边的家人、朋友都觉得我捧上了‘铁饭碗’,为我高兴。现在看来,这种观念将被打破了。小培说。目前单位的人事管理改革已经初现端倪,今年年初开始实行了绩效考核,并建立了奖惩机制。

  不过,小培表示,她很期待新条例的实施,之前活儿干多干少,工资拿的都一样,所以不少人不思进取;现在有了绩效的激励,干工作当然会更有动力。但对于一些在单位工作很多年的老人来说,他们可能不太适应,也比较反对。因为有可能经常通不过绩效考核,而接受惩罚。

  在郑州一家事业单位工作了近30年的老李比较担忧自己的未来,还有几年就该退休了,早就习惯了稳定的岗位和收入,现在来了这一出,万一被解聘了,这后半辈子可就毁了。

  【说法】条例实施意味着更多改革信号的释放

  对于新规,也有人提出了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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