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自主择业转业干部通过自身努力还可以重新考入公务员队伍和参加地方的领导岗位应聘等。而退休干部却再也没有这样的机会了。
第四,选择自主择业转业干部大都年富力强,不甘心在家颐养天年,大都会走向社会,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如到企事业单位工作或创办经济实体等,并可担任法人。国家对自主择业干部的创业、就业给予了充分的支持,可免征三年营业税和所得税。各省、市都成立了退役干部管理服务中心,其主要功能就是指导自主择业干部就业。而退休干部只能从发挥余热的角度做一些公益性的工作。
第五,自主择业转业干部在办理转业手续后就领取了地方身份证,有较大活动空间。
三、自主择业与计划分配的比较
2016年自主择业转业干部与指令性安置的转业干部相比有三个共同点:第一,上级文件对转业干部的定位已包括了自主择业和指令性安排两种安置形式的干部。第二,住房、就医在两种安置形式中没有差别。第三,其家属、子女的安置没有因为安置形式的不同而受到影响。同时,自主择业与指令性安排相比较,不同之处有五点:
第一,自主择业比指令性安排转业干部在时间和空间上有较大的余地。自主择业后,可以先找单位就业,也可以休整一段时间。可以外出旅游,也可以先上学"充电"。在就业、创业上有较大自主性,可在本地发展,也可在外地乃至全国甚至国外发展。而指令性安置的转业干部在接到报到通知后,必须按规定时间到所在单位上班,个人可支配的时空很少。第二,没有指令性转业干部的下岗之忧、竞争之苦,减轻了思想负担和压力。
第三,自主择业转业干部享受终身领取退役金且年年"滚动",还随着地方进行调整,并享受终身免交个人所得税。而指令性安置的干部将来总是要退休的,一旦退休,其退休金只能拿原基本工资的80%,其收入比自主择业的下降了不少。
第四,从安置政策上,自主择业转业干部在安置去向和条件上要比指令性安置的要宽松得多。
第五,有一技之长的自主择业干部可以到一家或多家企事业单位去任职或兼职。而指令性安置的则按规定不允许兼职或做第二职业。
四、自主择业干部在就业上享受何种优待
根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自主择业的转业干部,由政府协助就业,发给退役金;安置地政府应当采取提供政策咨询、组织就业培训、拓宽就业渠道、向用人单位推荐、纳入人才市场等措施,为其就业创造条件;党和国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在社会上招聘录用人员时,对适合转业干部的岗位,应当优先录用、聘用自主择业的转业干部;对从事个体经营或者创办经济实体的转业干部,安置地政府应当在政策上给予扶持,金融、工商、税务等部门,应当视情提供低息贷款,及时核发营业执照,按照社会再就业人员的有关规定减免营业税、所得税等税费。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退役金,根据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退休生活费调整的情况相应调整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