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升学考试
2016年继续实行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两考合一。考试兼具毕业认定和升学选拔功能。未参加中考者一律不得毕业和升学。
(一)学业考试
1.命题原则
以教育部印发的义务教育各学科课程标准(2011版)为指导,以镇江市各学科中考《考试说明》为依据,充分体现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方向和素质教育的要求,试题难易适中,具有较好的区分度,兼顾不同学生的学习实际和不同学校对录取新生的要求。
命题要符合学生的学习、生活实际,引导学生重视学习过程,重视思维创新;要科学设计命题内容,体现基础性和综合性,着重考查学生独立思考和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努力做到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之间的和谐统一。
2.科目、分值和用时
科目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含听力和口语) | 物理 | 化学 | 思想品德 | 历史 | 地理 | 生物 | 体育 | 合计 |
分值 (分) | 120 | 120 | 120 | 100 | 100 | 20 | 60 | 等级 | 等级 | 40 | 680 |
用时 (分钟) | 150 | 120 | 120(其中听力和口语20分钟) | 100 | 100 | 60 | 60 | 120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