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语言文学特长类: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专著或在全国性作文比赛(包括“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中获得全国三等奖及以上;或在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中获得全国优胜奖及以上;或在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中获得全国三等奖及以上。
4.艺术、体育特长类:艺术类曾有参加北京大学全国中学生艺术周、清华大学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并获得三级(含)以上证书。体育特长类曾有在浙江省中学生运动会、浙江省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上获得前三名(限个人项目),或高中阶段在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得前八名(限个人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