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积极探索多元化招生考试评价体系,我校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需要,计划在2016年继续开展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一、选拔对象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具有一定学科特长和专业潜质的有志于从事翻译(英汉口译方向)、小学教育(英汉双语方向)专业相关工作的高中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具有浙江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学生,每位学生只允许报考一个专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一)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有6门及以上为A等(英语、语文科目须为A等),其余为C等以上,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均为P等以上。
(二)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有4门及以上为A等(英语科目须为A等),其中报考小学教育(英汉双语方向)的语文或数学科目须为A等,其余为C等以上,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均为P等以上,且符合以下专项条件之一者(均限高中阶段获得):
1.学科竞赛类: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及以上。
2.科技创新类: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或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或获得发明专利(不含外观专利、实用新型专利;须第一发明人)。
3.语言文学特长类: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专著或在全国性作文比赛(包括“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中获得全国三等奖及以上;或在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中获得全国优胜奖及以上;或在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中获得全国三等奖及以上。
4.艺术、体育特长类:艺术类曾有参加北京大学全国中学生艺术周、清华大学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并获得三级(含)以上证书。体育特长类曾有在浙江省中学生运动会、浙江省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上获得前三名(限个人项目),或高中阶段在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得前八名(限个人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