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考生报到
(一)报到时间:2016年4月9日7︰00-10︰00(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二)报到地点:嘉兴市越秀南路56号嘉兴学院越秀校区体育馆102室。
八、综合素质测试
(一)测试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6年4月9日,10:30-11:30,笔试;
2016年4月10日,面试。
2.地点:嘉兴学院越秀校区(嘉兴市越秀南路56号)。
(二)测试内容
1.笔试:如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招生总计划数5倍,则组织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招生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考生需自备2B铅笔、钢笔或签字笔)。
如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未达到招生总计划数5倍,则不进行笔试,所有考生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提前至4月9日进行。
2.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专业潜质和创新创业能力。
(三)成绩评定
以面试成绩计,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不计入综合素质测试)。
九、成绩查询和入围考生名单公示
综合测试结束一周后,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网查询成绩。入围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十、录取办法
(一)录取批次:第二批提前录取。
(二)成绩计算方法:入围考生须参加2016高考相应科目组考试。在填报高考志愿时,考生须将嘉兴学院填写为第一志愿,文理不得跨科填报。其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总分按一定比例合成综合成绩。具体折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其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科目A等计10分,B等计5分,C等不计分,成绩总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
(三)专业选择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