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体育特长类:高中阶段在浙江省中学生运动会、浙江省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上获前6名;或高中阶段在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前8名;或为国家二级(含)以上运动员。
四、报名方式
(一)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需通过网上报名方式提出申请。
(二)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2月25日-3月10日;考生登录嘉兴学院招生网(http://admission.zjxu.edu.cn/),根据“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手续,确认无误后用A4纸打印《嘉兴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
(三)材料递交: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需在2016年3月10日之前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嘉兴学院招生办(嘉兴市嘉杭路118号,邮编314001,电话0573-83640000,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并在信封上注明“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材料”字样,同时在网上填写邮寄EMS单号。所交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具体书面材料如下:
1.嘉兴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考生本人签名并盖有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否则无效);
2.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证明(盖有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否则无效);
3.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盖有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否则无效;符合报名条件二的考生报到时需递交证书原件以供学校审核);
4.身份证复印件。
五、资格审查
(一)考生须经我校考生资格审查组审核,审查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综合素质测试。
(二)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2016年3月18日在嘉兴学院招生网上公布。
(三)2016年3月18日-3月20日,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登录嘉兴学院招生网“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确认。
六、缴费
(一)收费标准: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需缴纳报考费,标准为110元/人。
(二)缴费方式:考生或家长请于2016年3月18日—3月20日期间到浙江省工商银行的任何一个储蓄网点缴纳报考费。考生或家长先向工行的工作人员声明是缴纳嘉兴学院的“三位一体”招生报考费(工行的内部业务编号是12020713),银行的工作人员核对报名号后即可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