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入实施省新课改高考方案,结合学院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需要,优化应用型人才的选拔机制,学院将在2016年继续开展深化完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试点工作。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标准,选拔优秀人才。
一、选拔对象
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创新精神,有一定学科特长或特殊才能的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批次及专业
学院2016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总计划数为60名,其中一批提前批理科10名;二批提前批文科20名,理科30名。具体招生专业、计划见下表:
三、报名条件
(一)第一批提前批报名条件
具有浙江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考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报考第一批提前批:
1.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科目有6门及以上为A等,其余为C等(含)以上,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均不低于P等;
2.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科目有4门及以上为A等,其余为C等(含)以上,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均不低于P等,且符合下列专项条件之一者:
(1)艺术特长类:在高中阶段参加北京大学全国中学生艺术周、清华大学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音乐、舞蹈、戏剧类艺术测试并获二级(含)以上证书;或参加浙江省教育厅组织的声乐、器乐、舞蹈类艺术特长测试并获得A级证书(西洋管乐器可放宽至B级证书)。
(2)体育特长类:在高中阶段获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武术、跆拳道、田径、健美操项目国家二级(含)以上运动员证书;或高中阶段参加由地市级(含)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体育主管部门主办的体育比赛并获上述项目前三名(包括团体或个人)。
(二)第二批提前批报名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