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面试结束后,按不超过1:4的比例确定入围考生名单。考生可通过学校招生网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查询面试成绩。
4.入围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六、录取办法
1.录取批次:录取专业安排在第二批提前录取。
2.入围考生须参加2016年高考二类科目组考试。在填报文理科第二批提前志愿时,考生须将浙江外国语学院填为第一院校志愿。学校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具体折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0%+面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40%+高考文化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
其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科目A等计10分,B等计5分,C等不计分,成绩总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
3.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七、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2月15日9:00至3月9日16:00;
2.材料邮寄时间:从网上报名时起至3月9日截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3.资格审查结果查询及面试通知书打印时间:3月16日-3月17日;
4.参加面试考生报到时间:3月26日9:00-16:00;
5.面试时间:3月26日或27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6.入围考生名单公布及面试成绩查询时间:4月8日起。
八、收费标准
通过资格审查并参加面试的考生收取报考费,标准为110元/人。
九、监督机制
1.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等组成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学校纪委全面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监督电话:0571-88219523
3.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况,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若出现弄虚作假现象,我校将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