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缴费
(1)缴费标准:我校三位一体综合素质评价测试报名考试费为110元。
(2)缴费方式:报名系统中显示“初审通过”的考生,于4月6日至4月15日通过网上缴费方式进行缴费。方式一:直接登录我校网上缴费平台jf.nbdhyu.edu.cn;方式二:通过登录“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点击报名缴费,进入网上缴费通道。用户名:身份证号,密码:身份证后六位。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在网上缴费,也可在考试当天现场缴费。
第十一条综合素质评价测试: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素质评价测试。综合素质评价由综合测试和素质特长两部分组成。
(1)我校的综合测试以面试为主,其中工业设计专业增加美术基础测试环节,综合测试主要考察学生综合素质和专业素养,综合测试时间安排在4月16-17日进行。
(2)高中阶段在学科竞赛、科技创新、语言、体育、艺术等方面取得突出成就。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获得素质特长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素质特长的,可累计,最高为10分。素质特长以考生提供的奖状、证书为主要依据,一般不进行现场展示。
第十二条综合素质评价测试结束后,根据学校综合素质评价成绩高低,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考生名单。考生可通过学校招生报名系统查询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110分)=面试成绩(100分)+素质特长(10分)。入围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六章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入围考生须参加2016年高考二类科目组的考试。录取安排在第二批提前批进行。考生在填报第二批提前录取院校志愿时须将宁波大红鹰学院填写为第一志愿,所填报专业须和报名时所确定的专业一致,文科、理科、美术类不得跨科填报,否则无效。入学后不允许转专业。
第十四条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由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学校综合素质评价成绩、高考成绩三部分组成。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满分100分)×10%+学校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4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计算形成。其中学业水平测试A等计10分,B等计5分,C等计3分,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总分超过100分的按照100分计;美术类考生的高考成绩为综合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