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三位一体招生简章报名时间条件(3)

浙江高考2018-06-01王华老师

确认地点:嘉兴市塘汇路839号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学院东行政楼108室)。

5.报名考试费

报名考试费为110元/人。在现场确认时现金缴费。

第六章考试

第八条考试与评分、考试形式及测试方式

综合素质测试以面试形式进行。

1.面试时间:2016年4月3日9:00-15:00。

2.测试内容及分值:根据各专业的职业能力要求制定综合素质测试内容,主要包括:知识程度和学习能力、人文与心理素质、气质兴趣与形象、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相关能力、素质特长(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总分100分。

3.测试考官:由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各专业成立考评组,每个考评组由七位考评人员(设组长一名)组成。为保证综合素质测试的公平性,原则上各专业设一个考核组,若考生所报考专业人数较多,根据需要可以设多个考核组。考生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时间、顺序、组别等通过抽签决定。

评委按照各专业测试办法给考生现场打分,七位评委的给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其余五位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最终得分(按照四舍五入取整)。测试过程由学院纪检监察组实施全程监督。

第九条入围办法

1.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以及实际报考情况,由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5确定入围名单。根据入围分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计划划定入围分数线,入围分按“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计算形成。凡入围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信息,在学院招生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到举报,必将及时核查并作出处理意见。

2.入围名单公示后如无疑义,学院确定正式入围名单,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七章录取

第十条录取规则

1.学院严格遵守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要求,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招生纪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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