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或户口本)复印件一份(现场资格确认时须提交原件审核)。
4)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证复印件一份(现场资格确认时须提交原件审核)。
5)盖有所在中学公章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证明复印件一份(现场资格确认时须提交原件审核)。
6)高考体检表复印件一份(入学报到时须提供原件)。
7)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二张(蓝底)。
8)将书面申请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A4纸标准,装订时将报名表作为材料首页,不需另制封面。
所有报名信息以书面提交的材料为准。学院在收到考生申请材料后将及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确认,请注意查询。
(二)资格审查
我校将成立专家评审组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参加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名单。初审通过的考生将在报名系统中显示“初审通过”。才能参加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综合素质测试。
(三)现场信息确认
2016年4月3日8:30—16:30,初审通过的考生需提供《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身份证等进行现场确认,不经过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确认地点:东阳市广福东街1号,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事务中心。
(四)报名考试费
报名考试费为110元/人。在现场确认时现金缴费。
(五)综合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由学院自主命题和组织考试
1.测试时间:2016年4月4日(周日上午)8:00-13:00。
2.测试科目及分值:知识程度和学习能力、人文与心理素质、气质兴趣与形象、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相关能力、素质特长,总分100分。
3.测试项目和考核方式:根据各专业的职业能力要求制定综合素质测试内容,考生根据报考专业选择相对应的测试项目。
4.测试考官:由学院三位一体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各专业成立考评组,每个考评组由七位考评人员(设组长一名)组成。为保证综合素质测试的公平性,原则上各专业设一个考核组,若考生所报考专业人数较多,根据需要可以设多个考核组。考生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时间、顺序、组别等通过抽签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