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参加体育术科考试、体育专业特招生和省属高校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的考生须另行再缴纳测试报考费。《专项测试准考证》在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后的一周内向考生发放。
申报政策加分(含参加体育项目加分认定测试)的考生,须在现场确认时上交加分项目证书原件与两份复印件。
3.考生在报名信息现场确认点所在地参加考试。
三、说明
(一)往届生(含未参加新课改的考生)思想品德考核按2016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规定执行。
(二)考生体检、英语面试仍按往年办法执行。
(三)英语听力、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三项考试成绩原则上由计算机自动选择考生所考成绩中的最高分成绩,若考生有特殊要求而不选最高分的,须在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时提交书面申请,并说明拟选择考试成绩的考次号。
听力残疾考生免英语听力测试办法,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听力残疾考生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免外语听力测试的通知》(浙教试院[2008]61号)规定执行。
(四)根据《教育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国家体育总
局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教学[2014]17号)要求,我省将对加分政策进行规范,具体政策加分办法以我省正式印发的文件为准。
(五)提前毕业的非高三年级学生,按5月10日前高中学校提交的该生《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基本信息表》确认报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