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珍视饮食卫生,维护身心健康,不到无健康证等不卫生场所购买、食用食物。
第十一条 所有学生对人身、公共财产安全都应尽充分注意的义务,如遇突发性事故,所有知情(发现)者、当事人,都应积极施救并在第一时间向辅导员报告或报警;知情不报者,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注:本安全责任书一式贰份,学院、班级(班级代表:班长)各执壹份。
***********学院
2006年9月2日
本人已经明确以上安全责任书中所有规定,并保证认真遵守。若因违反以上规定造成任何事故,本人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并接受相应的校纪校规处分。
附: 级 班签名
学号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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