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强化党内监督,深入落实“两个责任”,持之以恒抓“四风”,不断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积极营造党风正、政风清、作风新的良好氛围。
一、责任目标
1、落实“一岗双责”。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及汉办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对本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本科室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一起安排、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确保各科室不出现违纪违法问题。
2、提高认识,加强学习教育。提高勤政廉政意识和水平,对本科室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纪律教育和廉政教育,增强廉政勤政意识,改进工作作风。
3、严格防范,强化监管。认真分析研究本科室的廉政风险点,对本科室重点岗位、关键环节、重点人员加强监管,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
4、完善制度,规范流程。规范本科室业务流程,健全措施、完善制度,堵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做到依法依规行使权力。
5、及时上报,配合审查。发现科室内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和不正之风,及时向党委报告,支持配合执纪执法部门对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审查。
6、率先垂范,廉洁自律。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廉政准则》及其他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科室负责人坚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及科室人员,及时向汉办党委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定期向汉办党委述责述廉。
二、责任考核
1.汉办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和贯彻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要作为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汉办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由市纪委驻政府纪检组负责考核,各科室负责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贯彻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由汉办党委考核。
2.科室负责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要列为本年度组织生活会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