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重大事故是指一次事故死亡1-2人,或重伤3-1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3万-6万元:
(3)变通事故责任划分为全责、主责、同责、坎责、无责,折合系数分别为1.O、075、0.5.0.25、O:
(4)此考核处罚仅对经营责任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5)特殊情况的处理由企业上报、集团安委台研究决专。
2.考核年度内责任事故超标处罚标准
序号 处罚项目 处罚金额(元)
1、责任事故率超标 1000
2、责任伤人率超标 1000
3、责任事故、责任伤人旅两项指标同时超标 3000
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考核项目表及处罚标准
序号 项目 分值 未完成项目要求的处罚金额(元)
1 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 10 200
2 制定年度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10 200
3 完善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 10 200
4 开展季度自检自查工作并做好记录 5 300
5 健全司乘档案、车辆档案、事故档案等 5 100/宗
6 及时上报安全管理报表 5 300/宗
7 落实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10 200/宗
8 成立重特大事故处理应急小组并制定应急预案 10 200
9 生产设备、作业场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10 200
10 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处理 10 200/宗
11 杜绝一般以上火灾事故、盗窃事故的 15 200-500/宗
说明:
(1)以上安全管理考核项,经济处罚针对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企业各级安全生产人员的考核由各企业另行规定和实施;
(2)集团对下属企业进行不定期抽查,对以上羡慕进行督查,如遇不合格事项,可出具处罚通知书予以经济处罚。
第五条本责任书一式二份,集团公司与经营公司各持一份,作为集团公司经营班子对企业经营责任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各经营公司若度安全生产超出考核指标,经集团调查确认企业经营责任人应承担领导责任的,将酌情给予通报、警告、降职、撤职和经济处罚等其他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