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饮水安全责任书(3)

责任书2018-10-12王华老师

四、西溪乡

(一)目标任务:西溪乡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解决罗坑村、礼田村、肖地村等3个行政村饮水不安全人口737人。新建拦水坝2座、一体化净水装置1座、清水池1座,输水管1700m、配水管3430m,西溪小学:深水井1座、清水池1座、输水管120m、配水管150m。项目计划总投资36万元,中央预算内资金补助28.8万元,省级以下投资7.2万元。要求按市发改委、水利局岩水审批〔2013〕87号文的批复内容组织项目实施,在11月前完成项目建设,底前通过项目验收。

(二)工作责任

  1.西溪乡人民政府对本乡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工作负总责。应确保于底前如期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年度建设任务并通过竣工验收。

  2.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项目落实责任人,对责任不落实或违规违纪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

  3.加强资金使用与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中央、省、市、县补助资金。要求各项目法人单位按照财政部下发的《国债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实行财务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截留挪用。

  4.加强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进度、质量和施工安全。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加强人员培训,强化质量安全监督,受主管部门的委托及时组织竣工验收。严格按照?福建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验收办法?执行。

  5.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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