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 乙方与所管辖区域的部门、商户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做到责任分解、层层落实,确保消防安全。
十一、 乙方应按照消防监督机构的要求做好每日防火巡查、消防设施设备月检、用火用电检查、做到人离断电确保消防安全。
十二、 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消防意识,使全体工作人员都能掌握和使用所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以及火灾发生后疏散自救的能力。
十三、 对危害消防安全的行为,必须立即制止并向公安消防机构举报。
十四、在紧急情况下组织工作人员参加扑救初起火灾和指导安全疏散,当有公安消防机构或义务消防队扑救火灾时,应当服从调动和指挥。
十五、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甲方和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
十六、遵守国家有关消防的法律法规,履行防火责任人的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七、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上述条款,有权追究乙方的连带赔偿责任,并按《消
防法》、《条例》、《规定》及相关消防法律、法规予以处理或处罚。
十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消防支队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开始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