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职责范围内如发生人员受伤事故、超过1万元以上的火灾事故或有人员受伤的交通责任事故,实行一票否决。对其它超过事故控制指标要求的事故,则根据事故性质和经济损失程度对公司责任人及经营班子成员进行处罚。
5、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签约双方各执一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责任书签订人如有工作变动,接任者为责任人。
6、未尽事宜,根据集团公司与股份公司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做相应调整。
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签名):
XX月XX日
煤业分公司
安全生产责任人(签名):
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