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责任人的权利
为保证上述责任目标的实现,责任人的权利如下:
1、 人事管理权
1) 对客服部所属班组长(含)以下各级员工的组阁权、奖罚权、任免权、解聘权。
2) 对客服部副经理的任免、调配、解聘、奖罚的建议权。
3) 编制范围内临时工的招聘录用决定权。
4)岗效工资制标准范围内的调薪建议权。
2、管理决策权
4) 主持客服部的日常管理工作。
5) 组织实施客服部的工作目标、工作计划、工作标准、工作程序、管理制度。
6) 主持召开客服部的各类工作会议。
3、申请支持权
1) 依据客服部的工作进展情况,申请专项管理资金和其他资金支持。
2) 申请修改客服部的组织架构和人员定编。
3) 申请业务支持。
三、责任人的义务
1) 接受公司的统一领导。
2) 向公司作工作汇报。
3) 确保责任目标的逐步实现。
4) 自觉接受公司其它各职能部门的监控、考评、检查。
5) 每月1号按时上报上月员工考勤。
6) 积极配合公司完成其他专项工作。
7) 保证公司的各个标准作业规程的贯彻执行。
8) 保证员工的操作不违背国家的法律、法规。
9) 保证员工的生活、工作秩序。
10) 保证员工的整体操作技能和工作质量
四、公司的权利
1、 有对客服部的运作状况(工作进度、标准、质量、成本等指标)抽查、检查、监督的权利。
2、 有对目标责任人及以下各级员工的任免权、解聘权、调配权。
3、 有要求责任人出示、收集、解释各类数据、原始凭据、记录的权利。
4、 有对客服部费用预算实绩的审计权、监控权。
5、 有对目标责任人的绩效考评权、奖罚权。
6、 专项事件的调查权。
五、公司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