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全乡中小学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护学生、教职员工、学校的合法权益,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学校安全事故,饭坡乡中心校根据《中小学安全管理规定》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工作责任书,以强化责任,防患未然。
一、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
1、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安全优先、及时有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教育、群防群治的方针,坚持属地管理及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各学校校长对该辖区年所有学校安全负责任。各中小学校校长是是本校安全第一责任人,班主任对本班级安全工作负责,全校其他教职员工均有维护学校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3、各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安全工作。组长负责落实上级安全工作精神,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督促,能够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敦促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在规定时间内报乡中心校。
4、建立健全中小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网络。中心学校和各学校都要配备一名安全工作联络员,并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安全工作联络员承担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及安全事故处理等具体工作。
5、中心学校和各学校要会同公安、防汛、交通、消防、劳动、体育、卫生、防疫等部门,相互配合,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形成学校安全防范体系。
二、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1、实行安全管理工作岗位责任制度。各学校要明确有关人员的职责,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到人。校长为本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
2、实行学校安全工作月报制度。各学校对辖区内学校当月的安全工作检查情况,尤其是存在的隐患以及处理结果,认真填写在规定的安全排查记录中,必须在当月的2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中心校汇报,汇报材料要学校校长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乡中心校要将各单位安全月报工作纳入年终考核。
3、实行安全工作定期检查制度。学校要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各个学校要在每学期开学、放假前组织专项检查,要根据不同季节和特定情况,不定期组织检查,主要检查各种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得力有效并得到落实,各种设施设备是否有安全隐患,检查安全工作档案是否健全。检查必须认真细致,不走过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隐患,并建立安全工作检查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