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五年制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和3+4招生工作实施办法(4)

中考资讯2018-06-02李一老师

四、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试点院校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加大对中职与高职(专科)对口一体化培养、“3+4”试点的宣传力度,要将改革试点有关事项,如招生计划、招生对象、就学形式、学习地点、培养目标、学习年限等应明确告知学生、家长及社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周密安排志愿填报工作,加强对辖区内初中学校的业务指导,确保志愿填报工作顺利实施。

(三)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试点院校在组织报名、录取的过程中,要严格贯彻公正、公平、公开、择优原则,认真实施招生考试阳光工程,不得利用虚假广告招揽学生。市教委将坚决查处以权谋私、弄虚作假、索贿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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