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五年制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和3+4招生工作实施办法(2)

中考资讯2018-06-02李一老师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试点院校要通过多种渠道对相关招生政策进行宣传,将市教委发布的招生信息传达到所有初中学校,让广大考生和家长充分了解招生政策和信息。

(二)志愿填报

填报时间及方式。凡报考重庆市2016年中职与高职(专科)对口一体化培养和“3+4”的考生,应在2016年6月1日9:00-6月10日18:00前登录“重庆市中职招生网上录取系统”(http://zzb.cqzk.com.cn/),按系统提示填报学校及专业志愿(填报“3+4”的考生应为在前期各区县教委组织的分类报名中填报“3+4”志愿的考生)。考生也可于6月10日前在就读初中学校现场填涂《重庆市初中毕业生基础信息及中职志愿信息卡》,所有考生的志愿数据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汇总后于6月11日前报市中职招办。6月8日前,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将所有考生的体育考试成绩报市中职招办。

考生填报“五年制”、“三·二分段制”和“3+4”,学校代码和专业代码应分别填写试点中职学校代码和中职阶段专业代码。填报“五年一贯制”,学校代码和专业代码应填写该高职的相应中职代码和中职阶段专业代码。

考生考号采用市教委统一编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考号。

考生须根据自己的专业成绩及自身情况综合考虑,慎重选择学校及专业,考生填报的志愿代码将作为投档录取时的唯一依据。

未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填报志愿或现场填涂志愿卡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重庆市2016年中职与高职(专科)对口一体化培养和“3+4”的招生录取。

志愿批次设置。“3+4”志愿设置为本科批次,在全市普通高中招生提前批次录取。中职与高职(专科)对口一体化培养志愿设置为专科批次,在全市中职招生提前批次录取。本科批次、专科批次均限报1个学校志愿,不超过2个专业志愿。填报“3+4”志愿的考生,可兼报中职与高职(专科)对口一体化培养志愿、普通高中(含参与联招的普通高中)志愿及中职其他志愿。填报中职与高职(专科)对口一体化培养志愿的考生,可兼报中职其他志愿。

(三)文化考试

报考中职与高职(专科)对口一体化培养和“3+4”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市初中毕业暨高中升学考试。其中,对报考“3+4”的考生,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单列考场组织考试,考试试卷统一送联招考试阅卷场集中阅卷。初中毕业暨高中升学考试成绩应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和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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