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
直接招收士官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为切实做好2016年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工作,根据市征办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收对象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二、招收条件
所学专业符合部队需求,未婚,男性年龄不超过24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23周岁。招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其专业所在高校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要取得国家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招收对象的政治和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收专业
我校招收普通本科毕业生专业代码为: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110102),资源勘察工程(080105),矿物加工工程(080103),测绘工程(080901),土木工程(080703),水利水电工程(080801),交通运输(081201),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080601),通信工程(08060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0605)共10个专业。
四、阶段划分
今年招收士官工作,从4月份开始,8月上旬结束。具体分以下五个阶段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