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接电话时先说您好,再报出公司名称。接听电话应简单明了,尽量小声,以免影响其他同事办公。
第五条:如部门同事不在办公位,应及时接听其电话,待同事返回时告之。
第六条:接待来访、业务洽谈应在指定区域或会议室,避免影响他人办公。来宾一般不得进入办公区,如确因工作需要,应由相关部门人员带入。
第七条:办公时间应坚守工作岗位,暂时离开时应知会同事或上级领导。
第八条:办公区域内不准大声喧哗、聊天,禁止吸烟、就餐、吃零食。
第九条:上班时间不允许看报刊杂志及与工作无关的网站、书籍。
第十条:职员下班离开公司前应关闭电脑主机和显示屏电源。
第十一条:行政部将每月定期进行全面检查与不定期的抽查,任何形式的批评都将会影响到部门负责人和其本人的绩效考核成绩。
第七章会议管理
第一条:公司规定每周六下午17:30分为公司每周例会;每月月末的17:30分为公司每月总结及下月规划会议。
第二条:会议组织者应在会议前准备好会议相关资料。
第三条:参加会议应准时,因故不能按时到达应事先向会议组织者请假,参加公司级会议未请假迟到者将被处以罚款。
第八章办公用品管理
第一条:所有办公用品及设备(含电脑、复印机、打印机耗材等)均由总务处统一采购。
第二条:办公用品领用程序
1.各部门需指定一人负责本部门办公用品领用,领用时填写《办公用品请购单》;
2.开大型会议或举办活动需申请办公用品,由会议或活动负责人填写《办公用品请购单》,并提前一天通知办公用品管理员进行准备;
3.如有新职员加入,待新职员到公司报到后,在总务处领取统一标准的办公用品,并在《新职员办公用品领用表》中签字确认。
第三条:办公用品的保管:办公用品领用后,由领用人妥善保管。计算器、订书机、笔筒等耐用品,原则上遗失不补。如领用人因工作调动或辞职等原因离开公司,须归还办公用品管理员处。
第四条:申购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数码相机、文件柜等固定资产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