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管理孕妇期员工

员工管理2018-10-16李天扬老师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职业女性休产假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由社保统筹基金报销相关医疗费和发放生育津贴;职业女性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

  最近我所在的公司遇到了一个对孕期员工的管理问题,个人觉着在处理上有些问题,想与大家一起讨论学习:

事件概况:

  我们是一家建筑公司,这个孕期员工是预算部门的一个主管,恰好今年该部门的工作任务繁重,这名员工做为部门主管同时也是公司的老员工一直以来工作任务都比较多而重。发现自己怀孕后,该员工提出自己需要更多的时间休息,同时提出在工作安排上领导能酌情考虑。

  从我人事管理的出发点来讲,我能理解她的这种特殊情况,个人也觉得公司可以从人性化的角度考虑满足她的要求,于是该员工每天的上下班时间均未按公司的正常考勤时间出勤(早上会晚来一个小时左右,上午在公司办公,下午把工作内容拷回家里办公,包括每月有相应的产检时间)。如此工作,当然多少会给工作带来一些不便之处。

  到月底核算考勤的时候,该员工提出:我虽然没有按照公司考勤制度出勤,但我每天的实际工作时间并不比规定时间少,且该完成的工作也有准时完成,在家里还会偶有加班情况(潜在意思是觉着公司不应该在考勤上扣自己的工资)。

  公司领导对此的看法:该员工是部门骨干(现在很多工作都得倚重于她),只要她能顺利完成工作,考勤处理就满足她的要求(现在是按每月全勤处理,且家里加班的时间也照样核算加班工资)。

  个人认为这个员工的作法给所在部门和其它部门的员工多少都造成了一些不良影响,且现在公司结婚未育的同事也大有人在,这种作法势必会影响后面这些同事的工作作法。

  事情经常就是这样,如何圆满处理这类事件,希望大家可以互相讨论学习,小女子在此谢过。

以下观点来自中人网社区家人的精彩分享:

银牛:

  既然领导认可,你有什么办法呢?其他员工有意见没有意见不重要,重要的是领导没有意见就行,其他员工若想享受这样的情况,就看她是否混到这个份儿上,领导是否准许她这样,领导不准许,那就必须按制度办,你不必为此纠结,也不要怕以后有不良影响,我认为不会。特殊待遇就是特殊待遇,平等了就不说特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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