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在知识工作者的工作、任务和责任中必须包括不断创新。
显然,这点完全区别于体力劳动者。
体力劳动者不太需要创新,他们的职责是按要求按标准做好每一个动作。尽管在今天的一些大型制造企业中,也鼓励一线工人创新,但相对知识工作者来说,创新仍旧不是必需的。
而知识工作者则完全不同,不断创新是知识工作者重要的职责。
4、对于知识工作,知识工作者需要不断受教育,他们同样也需要不断指导别人学习。
学习,对于知识工作者来说甚至等同于工作本身,他们需要不断受到教育,更重要的是,指导别人学习,更成为了知识工作者的职业素养之一。
对于知识工作者来说,教会徒弟饿死师傅的境况一去不复返,指导别人学习也是知识工作者自我成长的重要部分。
5、我们不能或至少不能只用产出的数量来衡量知识工作者的生产率。质量至少与数量同样重要。
对于知识工作者来说,计量企业管理办法与对应的考核显然已无用武之地,判定知识工作者的工作成果,质量的重要性无庸置疑,正如德鲁克所说,质量至少与数量同样重要。
6、最后,要提高知识工作者的生产率,组织应把知识工作者看做‘资产’,而不是‘成本’,并给予相应的待遇。
倘若是成本,当然是越低越好,但若是资产则截然不同了。克扣工资,尽可能压低用人成本,这样的企业显然没有未来。
这点对于中国企业,特别是实力还不够强大的中小企业来说,是个挑战,而且是必需适应的挑战。
作为老板你愿意也罢,不愿意也罢,必须转换用人的观念,用资产来看待知识工作者。
今天的企业,最大的资产是在知识工作者的脑袋里,而不是指企业里那些有形的物料。
如何让这些知识工作者安心于本职工作,待遇,以资产角度界定的待遇,自然也是十分重要的一个因素。当然,不仅仅限于此。
最后,正如德鲁克所说,在所有这些要求中,除了最后一个外,几乎每一项都与提高体力劳动者的生产率所需的措施完全相反。
是的,我们正迎来以知识工作者为主的人才梯队,作为总裁,作为企业管理办法者,只有转换用人观念,激发知识工作的主观能动性,鼓励知识工作者不断创新,重视知识工作者工作成果的质量,而不仅仅是数量,以合作的思维方式领导知识工作者们,企业才会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