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惩罚制度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给予警告至大过处理,造成严重后果者,可给予开除处理
1、上班时着装不整洁,不注意仪容,有损保安形象的,每次罚款20元;
2、上班时,做与值班无关的事(如看书、闲聊),影响工作者,处以罚款20元,上班睡觉者,第一次罚款50元,第二次予以辞退,非工作需要,外人严禁在值班室逗留,违者双方各罚款50元。
3、上班时发现违法乱纪、不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的人和事,不制止、不处理、不上报或纵容者,对当班保安罚款50元;
4、上班期间,由于渎职行为造成公司财产、物品丢失的,由保安按物品价格的两倍进行赔偿;视情节轻重处100元罚款至辞退。
5、不认真履行保安职责,不服从领导,玩忽职守、故意刁难、打击报复同事者,视情节给予处罚,特别严重者,给予开除处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送公安机立案处理;
6、有其它违纪行为的,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三、奖励制度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嘉奖至记大功表彰
1、在执勤过程中,严格、公正、文明,无任何责任事故,可做表率;
2、在处置突发事件、维护公司利益的活动中,表现突出,贡献突出者;
3、有其它重大突出表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