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员工福利制度(2)

员工管理2018-10-15三水老师

  新婚员工凭结婚证申请3天有薪婚假,符合国家规定晚婚的员工(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可获加10天有薪婚假。(实习生、临时工不适用本条款)

十、产假:

  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增加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者增加产假35天。(实习生、临时工不适用本条款)

  计划生育假:上环假及取环假3天;流产假:不满4个月流产给予15天产假,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唯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条件的流产人员方可享用其产假。(实习生、临时工不适用本条款)

十一、慰唁假:

  如员工之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之父母、亲兄弟组妹不幸逝世,可申请3天慰唁假。上述家属在外地的可相应加路程假(按火车到达时间计算,单程12小时以内的,按半天计算,满12小时按一天计算,路程假总计不超过两天)。

十二、病假:

  员工请病假必须有本苑医生的意见,并经批准方可获病假,否则按旷工处理。试用期满后的合同工,每月可享受1天有薪病假。超出一天的病假按日工资的50%发放,但全年不得超过30天。

  员工请病假3天以内由部门总监批准;3天以上必须出示镇级以上医院证明(含病历、疾病证明等)经总经理批准。

  一次请病假达15天或一年累计超过30天的,劝退。

十三、无薪事假:

  员工请事假,3天以内由部门总监批准;3天以上须经行政人事总监批准;5天以上经行政人事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部门总监请事假须总经理批准。

  员工请事假1年内累计超过30天者,免职或除名,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例外。所有事假均按天数扣除日工资。

  所有休假期间,员工确因需要可同时休补假,一次性补假不得超过5天,未有补假的不可提休。

十四、发放贺金:

  中秋节:月饼一盒或发100元(如发月饼由酒店负责,如发贺金则由工会、酒店各50元);春节利是:由酒店根据酒店经营情况酌情发放,其他节日视乎酒店经营情况发放节日贺金。(实习生、临时工按50%发放)

十五、工鞋:

  作为制服的一部分,由酒店按职务或工种的不同而统一发放皮鞋或布鞋,其中皮鞋每半年更换一双,布鞋每三个月更换一双。如未满三个月试用期离职者,需自付工鞋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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