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发出通知签证函
获准聘用外国人的用人单位,须由被授权单位向拟聘用的外国人发出通知签证函及许可证书。
3. 申请职业签证
获准来中国就业的外国人,应凭劳动部签发的许可证书、被授权单位的通知函电及本国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证件,到中国驻外使、领馆、处申请职业签证。
4. 申请就业证
用人单位应在被聘用的外国人入境后十五日内,持许可书证书、与被聘用的外国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其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证件到原发证机关为外国人办理就业证,并填写《外国人就业登记表》。
5. 申请办理居住证
已办理就业证的外国人,应在入境后三十日内,持就业证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居留证。居留证件的有效期限可根据就业证的有效期确定。
3外籍员工管理中需要特别注意的问题!
1. 与外籍员工只能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且不能超过五年。
2. 就业证实行年检制
根据《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就业每满一年,应在期满前三十日内到劳动行政部门发证机关为被聘用的外国人办理就业证年检手续。逾期未办的,就业证自行失效。
3. 外籍员工的社会保险应当缴纳
自10月15日《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出台,必须为外籍员工缴纳社保,有双边协定的依协定处理。
4. 加强外籍员工工作证件管理
加强外籍人员工作证件的管理,用人单位应当为所聘外籍人员及时办理工作证件的申请、变更、延期、注销等手续。
5. 专门建立外籍员工档案管理制度
为所聘外籍人员建立包括劳动合同、有效护照和工作证件复印件、有效临时住宿登记单、国外无犯罪记录证明、日常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工资发放记录等内容的工作档案。